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第2/2页)
荆雯雯是郝罗的御用,虽然郝罗也就拍过两部戏。
荆雯雯在上部郝罗导的戏《北叟失马》中和季繁云演姐弟,这次《黄雀在后》里他们的角色是亦敌亦友的“螳螂”和“黄雀”。
这场戏是他们认识的开始,陪酒小姐思雪陪出了一次金额不低的买卖,孟连撞见她的狼狈,而后,提出荒诞十足的交易。
孟连结巴着告诉思雪:“帮我出去,你这个换算我的。”
“我对你负责。”
然后咽着口水,不敢看女孩,孟连站起来,接着撞到桌角,抱着小腿又被地上的话筒绊倒摔了一个四脚朝天。
思雪忍不住大笑,是那种哭着哭着突然带起来的笑。
郝罗要的效果是荒凉喜剧,折磨的是这几个要演员要抓准悲凉和滑稽的过渡。
季繁云下了戏,还是一样跟郝罗说:“不够喜剧。”
但郝罗只拍了拍季繁云的肩说了些肯定的话,又让他去休息室睡个午觉,比在房车舒服。
许笑赶了过来,拆着湿纸巾给季繁云擦手,季繁云心底其实对这一早上的拍摄都不太满意,他认为紧迫感太多。
这种紧迫感让他就算是现在不在镜头前也浑身和思绪都是绷着的。
等走出片场的门,许笑微微撞了一下季繁云的胳膊,跟他瞥着眼色说:“盯一上午了那个刘先生,怎么回事,你怎么跟他牵扯上的?为什么要吃陌生人给的早餐?”
看到刘均站在片场外,正午的日光照着他的半身,季繁云恍惚了一下,脱口喊出:“你进来啊,是不是很热。”
刘均正低头看手机,带着耳机可能是通话中,没有听见季繁云喊他。
“刘……”季繁云嘴里吐出“刘均”两个字,底气不足,声音很小。
后来还是许笑喊了“刘先生”,但许笑眼睛不离季繁云,似乎能察觉导季繁云的不对劲。
季繁云没发现自己正在被观察,见刘均转头过来,就快步走近,没有出声,只用眼神在问:怎么样了?
刘均先是跟许笑点头做问候,然后走向季繁云。
站到面对面时,季繁云装模作样地说:“刘先生怎么还没有走?”
“事情还没办好。”刘均说,“有空了吗?不知道方不方便说几句话。”
刘均说完看了看许笑,像在征求许笑的同意。
按理许笑应该会严格保护自己弟弟跟陌生人的接触,这会儿却没有,她说:“我去给你取饭。”
看见许笑走了,季繁云要跟上,不放心她一个人,但又好奇刘均还没办好的事情。
“现在不用担心许笑的安全,小姜会跟着她。”刘均说,“小邱也盯着程国盛。”
“那就好。”季繁云有些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向刘均,“你们都进片场了?这么大的本事!”
然后季繁云忘了去细想,许笑怎么就不拦着他和刘均这个陌生人单独相处。
他带刘均去了棚里的休息室,郝罗最近吃住都在这里,所以小屋子里设备齐全,平常休息季繁云也会过来。
一路过去,碰到的工作人员都会很礼貌地向季繁云打招呼问候,而季繁云则一副亲切又稳重地回“辛苦”、“辛苦了”……
关上门,立马卸下伪装,季繁云着急地询问:“你的嫌疑人怎么回事?之前光看照片我没认出来,这个人我和许笑刚来平宁港的时候见过,他会不会是冲着许笑来的?”
刘均并没有顺着问题就回答,而是先问季繁云这边有没有水可以喝,等季繁云去小冰箱拿了瓶冷饮过来,刘均拧开改开盖子却是递回去让季繁云先喝口水。
语气中有些安抚:“警方已经在安排人,你不用太担心。”
“能立案了吗?”季繁云喝了口水,咽得很急,边问道。
“已经在安排。”刘均委婉地讲着。
他的目光没怎么掩盖,就是望着季繁云的嘴唇,却又很正经,“你为什么认为你或者许笑会成为目标?”
季繁云第一次碰到程国盛的时候,他刚到平宁港,路不熟,在巷子里迷了路就干脆坐在一个台阶上想剧本。
他的角色不是什么生活顺意的人,自然不会留下太正面的形象,虽然那时候季繁云发现有人就马上恢复状态,但他记得当时程国盛回头看了好几眼,还以为被认出来了,慌了一下。
第二次碰到程国盛,那天他和许笑吵架,吵架永远围绕在不该接戏的话题上。
他们的关系是像亲姐弟一样的存在,是一边吵架还要一边同行的。
是去片场看看搭建进度,从片场步行回旅馆那段路,季繁云一个人先走了,但没走多远就返回去找许笑。
然后见到程国盛走在许笑后面。
许笑也是那种憋死不会在人前露出半点负面情绪的人,所以当时两个人没有继续争吵,一前一后地回旅馆。
季繁云稍微修饰了一番内容才告诉刘均,而后又自己肯定道:“都不算有交集,应该是我想多了。”
“不必担心,有小姜在。”刘均说。
季繁云的紧张是角色与现实的叠加,擅长伪装也压不住心底的不安。
只是很奇怪,可能刘均身材好,站在他面前会油然而生安全感。
季繁云把这种安全感理解为老男人该死的魅力,所以跳开紧张,他勾起笑看刘均,说:“你怎么不讲,有你在呢?”
“小姜从小学格斗。”刘均说。
“哦。”季繁云接不上话。
刘均又说:“去吃饭吧,你们片场是不是有专门的食堂?”
“嗯,吃饭。”季繁云点了点头,但在刘均过去要开门的时候又拦下他的手。
季繁云说:“昨天拍的一段戏,你看不看?”
他没有要等留刘均回答的意思,回身去那张被郝罗占用办公的梳妆桌。
郝罗虽然看起来五大三粗,才华还是惊人的,他拍戏习惯根据拍摄心情去为影片写配乐,上一部电影就有许多音乐是他自己的写。
季繁云推开桌子上一堆凌乱的曲谱,然后抱上搁在旁边的木吉他坐了上去。
是抒情的曲调,当然不是孟连会有的风格,是季繁云的。
季繁云的吉他弹得并不熟练,歌也是前几天在这里凑热闹学的,是一首天后的歌,忘了几个调所以有些偏离原曲,但效果依旧是好听,轻轻慢慢地唱。
他的声音低沉飘摇,视线缠着刘均,空气仿佛快要化开,伴着轻缓透亮的吉他声,融化进柔柔绵绵的音符中。
说唱就唱,说停就停,歌声和吉他声同时停下,季繁云问刘均:“怎么样?”
只唱了几句,就好像真的只是在排练一段戏给旁人看而已,季繁云连唱歌时流露出的神色也全都收住。
他想,太过了就不叫勾引。
季繁云不确定刘均这把年纪能不能有点少男心,他又问:“显得生疏吗?”
“吉他,”然后补充,“刚学的。”
刘均的笑其实淡,一如往常,不笑了之后样子跟他在看尸体照片其实没什么两样,可样子是样子,举动却完全让季繁云低估了。
刘均走过去,没有回答任何问题,不太温柔地、跟之前很多次一样抬手直接扣住季繁云的下巴,落下温热的吻。
热烈的,野蛮的,像是恨不得要将人全部侵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