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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3页)

“先让你的人去认一下是否真有这么一颗珠子,我不想白跑一趟。”

这个声音的主人显然也不傻,不会因为一个不知道真假的消息就白跑一趟。

“好,那我让我的人去确认一下。”轩辕庭点点头,换成自己也肯定会让人去确认一下。所以提笔在一个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而后盖上自己的私印,把外面候着的小太监唤了进来,把纸条递给了小太监。小太监领命,退了出去,匆匆忙忙的往宫门口方向跑去。做完这些,轩辕庭抬头看了一眼香炉,却发现他点燃的香不知何时已经自己熄灭了,而这支香只烧了四分之一不到。

当夜,薛清就接到了轩辕庭的密函,看了密函的内容,他松了一口气,只是让他带人去确认一下,并没有让他们动手,所以急忙让手下们连夜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就出发。

万重山离南韶的皇都不远,也就七八天的路程,但若要进入万重山的腹地,少则需要十天半个月,多则需要个把月。因为进了进了山里,这山路陡峭难走不说,而且还弯弯曲曲,还有各种岔道,要是没有熟悉的当地人带领,怕是一年都走不到。

第二天一早,薛清让林木泽叫上他那个朋友,让这人带路去一趟万重山,毕竟这消息是这人给的,要是不像他说的那样,薛清也好找个人背锅。而且这万重山走一趟可不容易,最好是有个去过的人当向导,不然迷路了可就麻烦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林渊修为已近飞升,但还是不愿多走一趟的原因。虽然说他来回只要两三天的时间,但他始终还是个人,这么长的时间总要休息的,总不能在恶劣的山林环境里喂蚊虫吧。这要是有那个珠子还好,要是没有,只是个假消息,那这一趟不仅白来,而且来回的路上所遭的罪也算是白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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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钱阿四拜见校尉大人。”

林木泽说的朋友就是这个钱阿四,他们家里有人做皮货买卖,所以经常出入万重山,他虽然不做这买卖,但也跟着走过几趟,所以对万重山里面的路比较熟悉。昨日里在小酒楼上,跟着他姐夫发达了的林木泽,宴请他们这些以前经常厮混在一起的人,说是要打听什么珠子,越值钱越好。本来对这东西大家平日里,也就只会说什么皇家陪葬的夜明珠啊,皇后凤冠上的珍珠什么的。

但他几杯酒下肚,突然想起来之前自己偶然路过南蛮的一个圣地,想起来一个珠子浮于泉眼之上,甚是奇妙,所以就随口说了一句。可没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随口一说,林木泽就来了兴趣,他又添油加醋的说了些有的没的,就愣是把那珠子说得十分神奇。

“我们接了个差事,要去一趟万重山,听说你对那里熟悉,所以想着让你给我们带带路,事成之后有的是好处。”

薛清并没有明说他们此行的目的,因为这里来来往往的人比较多,未免人多嘴杂,这事还得出了城,找个僻静无人的地方说。而且他也怕这人反悔,要是知道他们是冲着那珠子去的,不肯带他们去,在无人的地方他也能威逼利诱,让这人心甘情愿的为他办事。

“谢大人,小的这就为你们带路。”钱阿四其实早就想搭上薛清这个关系了,但奈何一直没有机会。在来的路上,林木泽已经跟他说清楚了,只是去看一眼确认而已,这又不是什么很难办的事情,自然十分愿意帮忙。

“嗯。”

薛清听了钱阿四的话,十分满意的点点头,带着一队十五人朝城门方向走去。看到薛清的笑容,钱阿四知道这事成了,心中激动的同时,也骑上了今早刚向亲戚借来的马,跟在队伍末尾,出了皇城。

这皇城到万重山的这段路,自然是不需要他钱阿四带领,所以他十分懂事的走在最后,也就林木泽跟他聊两句有的没的,其他人都没有理会他。但他也没有生气,因为他知道,薛清是一个干大事的人,而他所带的人也是一样干大事的,看不起他这种小人物很正常。如果自己把这事给办好了,说不定他们就不会这样用鼻孔看他了,因为他清楚薛清不会亏待他,就如同不会亏待他的小舅子一样。

钱阿四看着现在骑在马上,穿着黑色制服的林木泽,眼中露出了羡慕之色。想当初,这林木泽比他混得还不好,别说请客吃饭了,就连路边买碗面的钱都没有。可现在呢,吃上了皇粮不说,竟然隔三差五的就请他们这些朋友吃饭,现在混得最好,最有面的就是林木泽了。这一切的改变,全都是因为林木泽的姐姐嫁给了薛清,这才让林木泽咸鱼翻了身。

想着自己以后也能吃上皇粮了,过上有里有面的生活了,他的干劲就更足了,别说就去看一眼,就算是让他去偷,他都要把那珠子给拿到手。

“乐什么呢?”

林木泽一直走在钱阿四的旁边,他们两个是多年的好友,也算是一起经历过苦难的生活的,有着革命友谊的,所以他没有嫌弃钱阿四,反而一路上都在和他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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