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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武士赤骨 (第2/2页)

龙裔的涵盖范围非常大。巨龙,亚龙,巨龙后裔,亚龙后裔,龙人,半龙人……凡是和巨龙沾亲带故的,可是都能自称龙裔的。

“赤骨兄弟好名号,不过,请容我好奇问一问,这名号,莫非是代表红龙后裔,还是有什么独特含义?”

那赤骨一听“红龙”二字,顿时跟见了鬼一样,“疯狂”摇头撇清关系,然后再次伸出手来。

“无关无关无关”

“名号,含义”

“红梅傲骨”

“赤骨”

_____________

和上章一样,以下是废稿

第一百四十七章斗笠客

北冥脑海里瞬间飞过千万想法,凝聚成一句话——师傅怎么可能听这么个傻b调遣?便是运转斗气,一声怒喝,从此人手中挣脱而开。

不,与其说是挣脱,不如说,是对方放开了他,温和地放开。

这个温和的动作,让北冥心中一喜。

太好了!不是师傅!要是师傅,早崩烂他脑壳了!

北冥连退数步,又撑起斗盾,心底又急又羞之时,忽然想到,自己下意识的那声“师傅”,用的既不是大陆通用语,也不是老家方言,而是师傅教他的,所谓兽人语中的“师傅”发音,因此在场没别人听得懂这个词的意思,就算是赫米德领主肯定也没听懂!

想到这个乌龙无人知晓,北冥顿时胆气斗升,抬起头,正想将此人仔细查看,却见对方竟已是疾步离去。赌场灯光本就昏暗,那人借着昏影一晃,就晃入那群高壮随从后面,找不见了。

——马的,这家伙,身手也太快了吧!

——等等,身强体壮,却又速度惊人,无需斗气,却能承我寒掌,这简直……

——像师傅那样的死灵兽人!?

北冥心神一震,正好在这时,赫米德凑了上来,低声言语。

“北冥小兄弟,情况不对啊,我去请你师傅吧。”

赫米德曾率领过兽人死灵武士,自然对那赤甲武士的体魄格外敏感。

若真是死灵兽人,还必须让赤锋来处置才对。

北冥正想安排赫米德去找赤锋,却在这时那骚包男发出的狂妄大笑。

“哼哼,怎么样,知道本王的厉害了吧?告诉你,像赤骨那么厉害的,还有这么多!怎么样,你如今,还敢拒绝本王的要求……哎哟!什么破地板,怎么有个坑!”

坑?

骚包本王闪了小腰,北冥楞了一下,立刻看过去,地上的确有个深而夯实的坑。

北冥很快明白过来,内心大笑——地上那坑,可是你自己的手下踩出来的。

笑过之后,又是灵光一闪。

等等,有这样踩出来的坑,岂不是说明,那个赤骨不可能是兽人?

那个赤骨虽身形魁梧,身手迅速,但这家伙的身手速度,是靠纯粹蛮劲强提上来,所以会在地上踩出坑来!反观师傅,身躯经由元灵淬体,看似沉重,实则极为轻盈,纤细树枝踩上去都不会断,若师傅有意控制,说不定还能踏雪无痕!

有这个坑存在,说明这赤甲武士,没经过元灵淬体!

如果未经淬炼,又是兽人的话,那么身高至少得在三米往上!北冥甚至见过五米高的恐怖兽人。

反之,经由淬体,就会浓缩到三米之内。像赫米德领主曾经带队的兽人黑武士,都是两米二左右。而被赤骨混入其中的骚包本王的随从团,最高的也就两米而已——那还得算上头盔的厚度。

因此,假设那赤骨是兽人,却只有两米不到的身高,那就肯定有过元灵淬体。但如果有过元灵淬体,必然体态轻盈,又怎么可能在地上踩出这样的深坑?

唯一的答案,就是对方既无淬体,也压根不是兽人。那也就无需通知师傅了。

北冥一念方熄,却又另有一念燃起。

这个赤骨很强,大地、天空还是星辰?不知道,但这种才是该他剑刃挑战的目标!

至于自己会不会被打死……北冥没想那么多。

但是,对方性格低调,恐怕自己的宣战,对方根本懒得理会。然而,他又是这个骚包本王的保镖,自己攻击这骚包男,倒也能引那赤骨出手,就像方才那样。

可这手段到底卑鄙,也容易把事闹大了。事闹大了,一来会错过拍卖,二来惊动了师傅,脑壳少不了一顿暴扣。

想不闹大事,又能和那赤骨过几招,办法就是和这王子殿下赌这一把,然后一局赢光他全部筹码,这王子殿下心有不甘,必然提出荣誉决斗来悔局,而他能派出的手下,必然是这位赤骨了!

“好,就跟你赌一场好了。不过,小爷我可不斩无名之将,报上名来!”

“哼,很好,你就叫本王……王子殿下好了!”

……

王子殿下选择了大厅最中间的赌桌坐下,让手下把自己的钱换筹码拿过来。

北冥赌桌对面坐下,先打发赫米德去把筹码换过来,然后看着王子殿下身后的随从团,试图找出赤骨的身影,然而无果。

因为北冥看不清楚。

北冥的视力,或者说五感目前并不比普通人强多少。毕竟身为死灵,五感早已损毁严重,如果不靠尸核大幅增强听觉视觉,绝大部分死灵就是小聋瞎,北冥自然也是这个情况。

不过,北冥比寻常死灵,多了元灵淬体的步骤。元灵淬体能恢复并增强五感,如此便和死灵损毁的进行了正负抵消,因此北冥的五感目前和常人差不多,远无法达到赤锋连空中飞蚊都能看得一清二楚那么强悍。这赌场灯光又昏昏暗暗,他想从王子殿下背后的随从团看出什么东西,自然是不可能的。

“我说,这位殿下,你为什么非要挑战我。”

看不出端倪,北冥便将注意力放到王子殿下身上,随意问了句。结果得到让他无语的回复。

“哼,因为我要让大家知道,本王的厉害。”

“哪种厉害?”

——扑克?骰子?还是转盘?

北冥以为对方给出的答案会是某种赌法,却没想到……

“当然是最至高无上的那种——运气!”

“噗!”北冥笑出声,“那我等着瞧。”

等待的时间里,赌桌周围很快围满了凑热闹的人。今夜赌场的无冕之王被一个自带护卫团的骚包男大声挑战,又选在赌场中央最显眼的位置,自然惹得大半的赌客过来凑热闹。

众人聚过来后,很快,就有服务员过来,在一旁专门开辟了一个特殊赌桌,用来赌北冥和王子殿下这二人胜负所用。

管事随后亲自端着美酒过来,跟北冥和王子征得同意,表示荷官会在关键节点放慢揭底节奏,方便他人下赌,此事希望两人能配合,事成之后,赌场这边不但给两人赢钱的百分之五,还会另有好礼奉上。

——不愧是赌场的管事,因地制宜,增设针对赌局的赌局,真是有商业头脑。

北冥点头同意,反正只是揭牌慢一点,又不涉及作弊,还有好处拿,何乐不为?

北冥看着那管事感谢着退回一旁,忽然注意到,他退到一明衣着怪异的高壮之人身旁,和那人低声交谈起来。

那人身材高大,戴着奇怪的大帽,帽沿大得夸张,还垂下黑色轻纱遮掩面容。北冥直觉,这怪帽之人似乎在给管事出主意,只见那管事连连点头后,又向手下发号施令。很快,手下便抱着装满酒水轻食的箱子,放到一旁桌上。与酒水同来的,还有许多从门外来的女郎,都是临时从附近街道的店里请来助兴的。

北冥现在对这些女郎没啥兴趣,但对那戴大帽的很感兴趣。

——那家伙是谁?奇装异服的,怎么好像这管事听他的命令?难道是赌场的老板?

却在北冥疑惑时,前去换筹码的赫米德终于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几壮汉,人手抱着几个大箱子。壮汉们将箱子纷纷倒扣在桌,然后抽出盖板,再抬起箱子,露出小山一样筹码来。

“你怎么去了这么久?”北冥随手拿了个筹码,竟然是等值五十的最小面额的筹码,看着身前不断被堆出的小山似的筹码,北冥没好气地朝赫米德道,“叫你换五千的,你怎么换这么小?”

北冥之前桌上有筹码山,那是因为赢的主要是别人的零钱,不得不堆起来,而就他本人而言,可不喜欢筹码山。

正所谓,你推山的样子很靓仔,但你数筹码的模样真的很狼狈。筹码山清点的工作,只能让赌场服务来干,这帮家伙手脚不干净,清数的时候肯定要偷些个筹码,数量不多,但北冥想想就不爽,自然对筹码山恨乌及乌了。

“小兄弟,冤枉啊,我也说换五千面额的。但五千面额说是被兑光了,一万和一千的也都没了,只能给我筹这些。

所以我也只能留在那,亲眼看着他们一箱箱整理,很花时间啊。不过,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吧,你看,这山堆堆,多有气势啊。”

北冥直觉其中不对,赌场的大额筹码哪那么容易被换光?

该不会,这强行换小额筹码是赌场方面的拖延之计,给这里新建赌桌留时间?对了,那个戴奇怪帽子的家伙,是他出的主意吧!

“唉,北冥小兄弟,你看我们有六十万,对方只有五万筹码,要不匀出去一点,上那边的赌桌?”赫米德也注意到一旁的赌桌了。

“不,今晚赢得够多了,再贪会有麻烦。”北冥摆了摆手,叫赫米德靠近些,低声问,“管事旁边那人,戴奇怪帽子的,你看到了吗?”

“那边……你是说,那个戴斗笠的黑衣豪侠?”赫米德道。

豪侠北冥知道,龙骑帝国原生的小说戏剧角色形象,通常与实力强大,扶危济困,劫富济贫,惩恶扬善等等词汇联系在一起,和时下流行的骑士形象有九分相似,甚至可以说就是骑士形象的换皮。

不……谁是谁的换皮还不好说。就北冥了解的情况,豪侠作为小说戏剧形象,远比骑士出现得早数百年。毕竟南方王国还在玩泥巴的时候,龙骑帝国就已经崛起了嘛。

与此同时,豪侠的角色形象是有原型的,龙骑帝国刚建国时真实存在过的侠盗佣兵团,甚至侠盗佣兵团并没有淹没于历史,而是化身为剑士公会的前身之一,其惩恶扬善、锄强扶弱等信条也被剑士公会所继承——至少嘴上继承了。

反倒是如今南方王国的小说戏剧中,据说脱胎于屠龙勇者的骑士形象,不但和真实的屠龙勇者南辕北辙,也和真实的骑士——无论是强者骑士还是荣誉骑士——谈不上是紧密联系。

在北冥看来,所谓的骑士形象,倒像是某个已有的完整虚拟的角色形象,被按上了“骑士”之名。而这个早已存在的虚拟角色是谁嘛……

不过,这事如今也没多少人争议就是了。北冥听说,连龙骑帝国境内,就最近短短几年的功夫,豪侠小说已经被骑士小说全面取代,令人不知该悲该叹。

不过这又与身为北方蛮贵的北冥有什么关系?北冥现在只关心,这斗笠到底是个啥?

“嘿嘿……咳咳,北冥小兄弟,这你没见过很正常。”赫米德下意识想得瑟卖弄一下,但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地位,介绍了一番。

原来,斗笠此物,本是龙骑帝国的种地农民戴的帽子,防晒挡雨还挺实用的。这种帽子,传说是战神怜悯被烈日暴晒辛苦耕种的农民,而请龙骑皇帝去龙岛求教而得赏赐之物。

而正是有这一层宗教方面的因素,导致斗笠虽极为实用,却被他王国特别是南方王国强烈抵制,所以只在龙骑帝国境内得见。

不过最近十几年,连龙骑帝国内部,都不怎么见得到斗笠了。

由于兽奴贸易……啊不,兽人苦工贸易越来越壮大,龙骑帝国境内许多村庄,也“雇佣”起了兽人苦力。农民不再亲自耕地,转身进入日渐兴起的各种工坊。人们不再在田间暴晒,遮阳挡雨用的斗笠自然渐渐就没人戴了。

别说北冥不是龙骑帝国的人,没见过斗笠,就是赫米德领主,也有许多年没见过,几乎都快忘掉它了。

这斗笠虽传言是战神与龙岛所赐,若按南方王国的标准,属于是“神赐之物”,就算平时不供着,至少节日祭典还是该拿出来大家穿穿,以表纪念。

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斗笠有没有神赐之物这么高的地位,鬼才知道,可农民穿戴这玩意,却是实实在在的,因此这是板上定钉的卑贱之物。

如今连战神殿都不再宣扬那个传说,龙骑皇帝也早就不再在春耕祭典上戴这玩意,甚至豪侠小说也被骑士小说全面替代,普通人就更不用说了……

“这东西,也只有还沉迷于古典豪侠小说的老顽固,才会收藏甚至穿戴吧。”赫米德感叹中带着一丝微妙的心疼,他想起好些年前,书房里那顶被儿子调皮捣蛋毁去的绝版珍藏,一时心情复杂,不由朝赌场管事身旁的豪侠那多看了两眼。

即使是假面舞会,戴斗笠上场也极可能成为众人攻击取乐的土老帽对象,这人心态可真强大。

“可这豪侠和斗笠有什么关系?”北冥尚有一问,但刚要问出口,正好被王子殿下给劫了话路。

“喂,本王跟你说话呢。本王的筹码到了,这就开始吧。想赌什么,本王就让你来决定好了。”

——算了,管他斗笠豪侠的什么玩意,先把这骚包家伙解决掉才是正事。

北冥思考起该选什么玩法,好让这王子殿下出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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