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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好一对璧人,佳偶天成 (第2/2页)

“不做无为之事,又何以遣有涯之生?哦你是大唐将军陈福庭之女倩桃!博学多才,琴谱书画无所不能。”

“谬赞,谬赞。你干脆说我骁勇善战,全能型人才。”

“那又怎样?所有这一切都是靠进太子的手段。”

她并没有恼羞成怒,凝望着远方:

“非也!我只为自己而活。”

他不推杯盏,也不沉醉女儿乡,灯红酒绿,荣华富贵都不过是过眼的烟云。

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

人生最大的成功是舍得。不舍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

她的那双透明、清澈的眼晴就这么不经意的一眨,拯救了他的整个银河系?

这双眼睛在哪里见过?怎么这么熟悉?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交集?牧歌使劲的摇了摇头,挥不去的是心头的魅影?

难道是一日遇佛,一日遇魔,心中有个人,才能活得更有意义。

牧歌扬起的手停住了。

马停了,缰绳上的人已经奄奄一息。

人在不可知中完美求其生存,在有为中感到无为,在无为中去求得有为,为适应而未能适应,于不适应中觅找适应。

绕太阳而运形的地球是圆的,运行的轨道也是圆的,在小孩手中玩弄的弹球是圆的,弹动起来也是圆的旋转……。

他在不顾一切的旋转跳跃,他在风雨中跳舞。

他在旋转中遇到她,长衣飘飘,雪白的脸,清澈透亮的黑眼晴。

他们在旋转中遇到哥哥永志,永志提着手里的长剑,追赶着他们……。

她是哥哥永志的太子妃。

一对璧人,佳偶天成。

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人生最大的任性是不顾一切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的头顶有太阳,无论是晴朗还是阴沉,而太阳总在。

朦胧中,有人悄悄的用毛巾一擦掉他手上的血迹,有人在用止血散敷住他手上的伤口,有人替他擦掉他额上的汗珠。

空气里弥漫着迷迭香的香味,有一种很特殊的香味,空气里有暖暖的阳光的味道,像春天拂动的杨柳,像雨后初晴,百花灿烂的绽放,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渐渐的苏醒过来,他几乎忘了自己的处境,他们应该被软禁了。

他打量了一下屋子,屋子里陈设非常简单,他躺在床上,挪动了一下脚,还好,脚没有受伤,手上缠满了绷带,他试图坐了起来,无奈,浑身没有力气。

他沮丧的倒在床上,竭力的从记忆深处搜寻……。

院子里有脚步声,笑声。歌声飞扬,此起彼呼。

凭直觉,那粗犷的笑声应该来自大漠戈壁,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一定是牧歌来了!

只有牧歌敢肆无忌惮,豪放,骄傲的大笑。

江山,荣耀,他的人生,他作主。一路凯歌,他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他是笑永骐他终于落在他的手上,他想怎么折磨他,就怎么折磨他。

该来的总会来!你害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你的人生总是掌握在别人手里,你总是被人操纵着左右,你想掌控也掌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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