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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工具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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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妞听说刚才见到那个警察叔叔明天会来带她去找爸爸妈妈,顿时睡意全无。

一半是因为高兴和激动,一半却是因为舍不得与柳一昂分开。

两人朝夕相处了十多天,甚至会为对方搓背,感情堪比亲兄妹。离别来得如此快,令她一时难以接受。

此时这对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兄妹俩并排着仰躺在大床上,四只眼睛一起盯着天花板,久久未语。

“傻妞,你回家以后就给我写信吧。”

柳一昂忽然转过头,正好迎上傻妞水汪汪的大眼睛。

这几天上课时,他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过,写信可以让两个相隔万里的人取得联系,沟通情感。

刚才听傻妞说,她的姐姐也喜欢给电台主持人写信,他便萌发了与傻妞通信的想法。

“好。”

傻妞依恋地往柳一昂的臂弯挤了挤,乖巧点头。

“你现在会写我们俩的名字了吧?”

柳一昂又问。

“会。”

傻妞继续点头。

这几天她一个人在家,偶尔会用笔和纸练习写字。

除了自己的和柳一昂的名字外,她还会默默写上姐姐的名字。

柳一昂轻轻抚摸着傻妞的发丝,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村里没什么文化人,最高文凭的也就不过韩老村长这位小学毕业生。

不过韩老村长自恃有文化,平时没事倒是喜欢教村里的小孩们读书认字,大家连名字都找韩老村长起,名字的写法自然不能落下。

所以柳一昂从小就会写自己的名字,几天前也把名字的写法教给了傻妞。

而傻妞连自己的真名叫什么都不甚清楚,让拿起笔准备当一回老师教傻妞写字的柳一昂好生无奈。

那天物业工作人员登记业主姓名,傻妞情急之下慌称自己叫“孙媛媛”。

事后柳一昂准备让傻妞以后都用这个名字算了,但尴尬的是他并不知道“媛”字怎么写。

于是,柳一昂机灵一动,画了两个圆圈来代替“媛媛”二字。

所以傻妞在纸上练习写自己的名字时,实际上只是写了个“孙oo”。而傻妞的姐姐叫月月,在傻妞的印象中月亮是弯的,所以在练习写姐姐的名字时,便以残月替之。

即便柳一昂为傻妞纠正,教傻妞如何写“月”字,傻妞也总是喜欢按自己的想法来。

因为圆圈和半圆的残月很配,很符合姐妹之间的关系。

时间一长,一张张白纸上留下不少柳一昂写的“月”字,而“月”字下面则是一个个弯月亮。

想起这些往事,柳一昂倍觉有趣,恍惚间,他也隐隐有些抗拒这种离别。

骗红狼离开时是如此,现在即将与傻妞分别,亦是如此。

但是当初红狼不走的话多半死是路一条,自己根本无力保护;傻妞不走的话自己也照顾不好她,同样不是长久之计。

想起这两天晚上傻妞的食欲都出奇的好,他心里涌起阵阵酸楚。

傻妞还小,傻妞的走失,必定让傻妞的父母肝肠寸断。而他的关爱虽浓,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代替父母之爱。

对,这才是重点!

傻妞是有父母的,他不能自私地把傻妞留在自己身边。

“傻妞。”

“昂?”

“如果明天我没有来得及回来,就是有事情在学校耽搁了,你自己跟刘欣叔叔走,不要等我。”

“哦。”

听到柳一昂这番话,傻妞很是失望,仿佛已经预料到柳一昂不会来送自己最后一程。

“你回去了一定要记得给我写信,如果你不给我写信,等我毕业了,我就去找你,罚你写好多好多遍我的名字。”

柳一昂看出傻妞的心情变得低落,于是转移了话题,表情也十分认真。

傻妞没有答话,而是把头从柳一昂的臂弯里抬起来。

似乎是为了确认柳一昂的眼神,见柳一昂如此认真严肃,傻妞才笑嘻嘻地重新把头埋下去。

“嘻嘻嘻嘻……”

“小哥哥,你放心,等傻妞学会写字了,一定每天给你写一封信。”

傻妞如同安慰柳一昂的情绪一般,打着包票说道。

“每天写一封?那倒不用,你一个月写一封吧!”

柳一昂一想到密密麻麻的文字蝌蚪在纸上爬就一阵头皮发麻。

经过几天时间的验证,他相信自己就是老师口中所说的学渣。

身为学渣,自然要有学渣的觉悟。

“不,一个月一封太少啦,那就三天一封吧!”

“那一个月两封吧,不能再多了。”

柳一昂稍稍妥协。

“不行,小哥哥,五天一封,不然你都不知道傻妞在想你。”

“一个月三封!再多我就不让你写了!傻妞想不想我,我心里知道就好,不需要用写信来表达。”

“好,那就一个月三封!但是小哥哥保证要给傻妞回信,不能耍赖!”

“啊?还要回信啊……那还是一个月一封吧……”

“嘻嘻嘻嘻……小哥哥,你赖皮!刚才明明是你说的一个月三封!”

“快睡吧快睡吧,你这个小机灵鬼!就这么定了啊,一个月一封!”

“嗯嗯!”

这一刻,傻妞的心情重新变得愉悦。

但是一闭上眼睛,她又想到明天就要和小哥哥分开的事实。

在她心中,明明爸爸妈妈和姐姐才是最重要的,为什么和小哥哥分开也会不舍?

傻妞很迷茫。

或许,她只是单纯的喜欢被小哥哥照顾吧,仅此而已。

不知不觉间,倦意袭来。

傻妞往柳一昂胸膛处挤了挤,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柳一昂还是6点钟就起床了。

不过他没有再去湖畔钓鱼,而是整理了一下厨房里堆放着的食物,用最快速度做了一大桌子菜。

傻妞昨晚熬了夜,直到闻到楼下饭厅传来的香气才悠然醒来。

谁也没有提今天就要离别的事,如往常一般嘻闹,尽可能把离别前的感伤深埋在心底,珍惜眼前的美好时光。

这顿早饭,是这段时间以来吃得最漫长的一顿。

饭后,柳一昂如同一个大懒虫,磨蹭着去洗碗。

洗完碗,他没有急着出门,而是好整以暇坐在沙发上,看着傻妞摆弄那个收音机。

气氛变得诡异,两人都没有说话。直到快要9点钟,柳一昂才在傻妞的催促下换好衣服,又在傻妞的援手下整理好衣服上的褶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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