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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好想守护 (第2/2页)

“她是何种动物,不记得了。”

我在想要是有她或许还值得考虑一下,娶了她我就要行使做丈夫的权力好对其进行惩罚的,也好方解我的心头之恨!就是再“母老虎”不是也有乖乖被驯服的时候吗?哈哈... ...不过后来想到如果不是有了从前的点点滴滴的故事,也就没有了已认为是美好的回忆了,何况还成了我现在写这本书的素材了呢?于是我彻底的原谅她了。人是要懂得有颗感恩之心的,假如说要让我报答的话,那除非是我肯点头去娶她。呵呵... ...

我跟她们都不是一个村子的,一个大队,分为八个村子。

然而“柳丝丝”这个名字还真是丝丝缕缕地缠绕了我精神恍惚好几天呢,在一次在集贸市场上我和柳丝丝不期而遇,我到现在也是认为是她先主动接近我的。久别重逢,她的确是让我眼前一亮,人果然是变得风姿绰约了起来,平心而论,与“如花似玉”还保持着一段距离,跟寒菊子来比也是逊色一筹的。在寒暄数语之后,她话锋一转,腼腆地问:“你不同意的理由是什么?”

我当时还被问了个愣怔,立马来了个脑筋急转弯儿,幡然醒悟,答:“我暂时还不想有婚姻的约束,恋爱也是耽误事的,以我目前一事无成的情况下,‘谈婚论嫁’对我来说还不配!”

我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很婉转地在进行对她暗示着我的决心。

“人不能看眼下一时嘛,要有长远打算才行。听说你不是在搞写作吗?这可不是件急于求成的事,是要耐心和执着的,如今有作品问世了吗?我也喜欢文学的,只是不懂得该怎么去写,你... ...”

她高瞻远瞩的想法让我感动又欣慰,没想到当年的“泪美人”也变得善解人意了,年龄是给人带来最大变化的东西。我对她用了很委婉的话来谢绝她的“情有独钟”。谈及到了“写作”这对我来说是意义深刻的话题,我几乎是惭愧又难过地讲述起写作的不容易,那时期里我向报刊和杂志上投了不少稿子,不是如“泥牛入海”了就是“徒劳往返”!我这个自命不凡的人,也未免是有点儿恃才自傲了,认为所写的东西也不比那些成了名的人差啥,屡次投稿不中,就怨天尤人起来,感叹世上千里马虽有,伯乐却是难求!

柳丝丝见用“美人计”也难动摇我的铁石心肠,就知难而退了,分手时她还红了眼圈了呢。后来我在想,我之所以有如此坚强的意志,就是因为我的心里还有一个已是“可望而不可求”的寒菊子!如果没有她,我真还想和柳丝丝小姐来尝试一次恋爱呢。

在跟她说起了每个同学时,就知道了有的在恋爱,有的成了家,有的找工作上班了。

我和寒菊子在一起的时候,我给她背诵我写的诗歌,她甚至还背着她的爸妈替我抄写小说草稿,并且有着独到的文学见解,提出修改方案,她简直成了我的第二个良师益友。人生能得一知己足矣,何况还是一个红颜知己呢!

在我的心目中,她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一席之地,那就是我把她早已当成了我的红颜知己,最为理想中的伴侣,一直信奉着郎才女貌的姻缘才是最完美的。可是“名花有主”一词着实让我忧伤,甚至还在暗中抱有侥幸的心理祈祷着大学四年的生涯不会早早就结束的,或者是盼望着宁悦然会在学校里因另有艳遇而移情别恋,这两种设想假如是都不能成功的情况下,那么他的如期衣锦还乡回来,将会给我带来最黑暗的日子的!至于要有诅咒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是知道刘备那句经典说教:“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并且要遵守着最初的承诺。

只要是宁悦然不回来,我和寒菊子之间就是没越轨之举出现,也是有长相厮守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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