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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司朗想起什么,了然道:“你也真是奇怪,一面怕水,一面又喜欢大海。”
朱旧神色一黯,手指微不可察地轻颤了下,自那年寒冬内卡河里历经生死,她就对水有种巨大的恐惧,再不能近距离站在江湖河海边。
“来,干杯!敬黄昏!”她举起酒瓶朝他示意,仰头就先喝了一大口,醇烈的龙舌兰滑过喉咙,一片火辣辣的灼烧感,又喝得太急,她忍不住咳嗽起来。
季司朗指着她哈哈大笑,鄙视道:“喂,你牛饮呢!糟蹋!”
“谁说的,人生得意失意都须尽欢?尽欢呢,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季司朗在她身边坐下来,也仰头喝一大口酒,笑道:“大言不惭!还记不记得,你那次在沙漠里喝醉了?还哭鼻子呢!”
朱旧也笑:“黑历史啊!不过,你瞎说,我哪里有哭!”
那是医疗组一个同事过生日,难得大家有时间聚在一起,买了很多肉与酒,晚上就在沙漠里开篝火Party。那晚月色极美,大家热情高涨,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她酒量不太好,最后喝醉了,拉着季司朗说了很多清醒时压根儿难以言说的话,那些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她第一次同人诉说。关于那晚,最后的模糊记忆是,她趴在季司朗的背上被他背回营地,絮絮叨叨地说了一路。
她以为他是为了取笑她而胡说的,其实,那晚的月色下,她的眼泪打湿了他肩上的衣裳。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眼泪,惊得久久没有动弹。
他看了她一眼,没同她争论,感慨道:“真有点想念在非洲的日子了。”
在非洲的一年里,他们并肩作战,同甘共苦,朝夕相处,每一个日出到日落,几乎都能见到彼此。
而今,她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从旧金山到中国,相隔一万多千米,时差有十六小时。
酒,越喝越凉。
夕阳渐隐,一点点落入波澜壮阔的蔚蓝海平面上,最后消失不见,夜色降临,深秋夜晚的海风已带了点冷,她抱了抱手臂,忽然肩头一暖,他的风衣已披在她身上。
她歪头看他,身体微晃,眼中醉意醺然:“季司朗,这辈子能跟你做朋友,真是我的福气……”
“你醉了。”他用手背探了探她绯红的脸颊,滚烫一片。
“我没有……”话没说完,人就往一侧倒,季司朗忙拉住她,看她闭上的眼,他摇头失笑,噢,就这么点酒量,还大口喝酒呢!
他将她抱回车内,却没有立即开车,车子停泊在公路边缘,直至夕阳隐没,他才驱车离开。
朱旧醉得很厉害,他将她抱回她公寓,用保温瓶泡了蜂蜜水放在床头,写了一张便签条压在保温瓶下,然后才离开。
第二天朱旧醒来,看到他写:我们都不喜欢送别,就不去机场送你了,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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