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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在陆云素的意料之中。以她对他的了解,杨一明得知身世后,几个小时之内就会自动消失,并不会留下写明原因的遗书。而无端的命案,最后一个见到死者的人嫌疑重大。所以,她紧赶慢赶,一定要在他自决之前,到达律师事务所。我的出现纯属偶然,原先预定的不在场证人是萧萧。有这么个面对面的证实,杨大哥卧轨也好,上吊也罢,都与她无关了。
“但是,如果她还在途中,死者已经想不开了呢?还需要证明她当时在去事务所的路上,不能分身犯案。于是,约会的地点必须是个公众场合,最好有证人看见她出发的时间,冷清的茶座是个好选择。随之出现的问题是:如果不小心被人发现那检验报告,怎么办?出现了莫名的DNA鉴定,警察自然会琢磨是谁和谁的,这就暴露了大半。巧妙的办法是,告诉警方这两个谁是谁!索性利用她的经历,拜托杨律师为自己也作一份。这不但成了约会死者的理由,后来服务生都看见文件袋了,我们却以为那是陆云素的。更厉害的是,她撕掉关键的一页,暗示杨一明刻意扣押,把大家都转晕了!脑子里一直盘旋的是,那一页到哪儿去了?死者这么做有什么动机?陆德和她真是亲子关系吗?往这些方向查,死也查不出端倪。
“她的设想是,在没有凶手的情况下,以自杀结案。要是陆德死在医院里,那是上天的礼物;正常出院的话,等杨律师案尘埃落定,就该出手了。这老人年轻时荒淫过度,现在酒精对他已是毒药。假设他偶尔偷喝的是葡萄酒,往里面加点老白干如何?一趟一趟送医院,总有一次救不回来。自然死亡,遗嘱作废,法定继承,1/2遗产,完美!“本来应该按计划实行,但出现了有利于她的意外。由于那个电话,陆文彩成了调查的焦点,她又嚷嚷着叫林凯当场证明。这样更有说服力没错,但证人自作聪明地暴露出他们是夫妻关系,一下子就有了串供的味道,反而把所有嫌疑都集中在她身上。这场闹剧是开着门演出的,如果陆云素当时没有离开的话,自然会看清局势,进而创新:如果爸爸死于明显的谋杀,两案并联,凶手都是姐姐的话,那财产就是自己一人独得。本来只求平手,现在却有完胜的机会,无法抵挡的诱惑呀!
“她回去就随身携带毒药,等待着把责任推给姐姐的好时机。我们上门了,警察是多可靠的证人!陆德又说要重立遗嘱,新的这份换别的律师写,可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情势由不得她犹豫,趁拿药的时机,在瓶子里下毒,并把擦去指纹的塑料袋就近扔掉,造成了无与伦比的矛盾,引导你作出之前的推理。你说凶手明了陆云素的个性,其实,是她清楚陆文彩的嘴脸。她知道,如果故意拖延,谁会代替父亲动怒;在她不干不脆时,谁又会出言指使她开新的一瓶。当我们认定,不可能有人如此愚蠢大胆地作案时,就排除了陆云素的嫌疑,回味一遍过程,凶手是谁好像无可非议了。表面嫁祸自己,暗里嫁祸别人,很有趣的双重嫁祸!
“在一切融会贯通后,真是非常惊讶。‘我去拿DNA鉴定……他们应该复婚……闲聊起我的身世……那一页去哪儿了……我到事务所等他回家取……虽然着急,也不想劳动人家跑两趟’,这种宁麻烦自己,不麻烦别人的性格,正是她本身具有的;‘半瓶的找不到……桌上只剩下一瓶……我到处翻,但不敢问’,平时的她就是如此怯懦!无比圆润的口供,好像没有一句假话,谁想居然毫无真实性!其实想起来,与死者的茶座私聊,取药时的一人独处,都是一面之词,就是因为对自身心理特征的利用,让人很难起疑!
“此外,这个案件中,陆家的惯例、自己的身世、陆德的支配欲、杨一明的律师身份、陆文彩的颐指气使,她都用到了。对每个人的了解和把握,我这科班出身的也望尘莫及。能作到这些,只因为她是弱者。强者改变环境,弱者只能适应环境。她在多年的适应中,积累下了察言观色、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等诸多智慧,可以把现存的条件利用到极致。案情或许巧合,但我这么说,即使换成完全不同的布局,她一样依照能写出经典的剧本来。
“本来是个难以战胜的凶手,但她致命的弱点在于没有信心。已经习惯了失败,对成功甚至不敢想象。所以,顺遂她的心意,让她以为顺利了结,按原计划来质疑遗嘱。其实,知道两位死者的亲缘关系又如何?什么也证明不了。但你的出现,让她有了落入圈套的觉悟,我写的纸条‘夫妻是兄妹’,正是杨一明的自杀动机,暗示她第一案已经完全搞清。果然立刻击垮了她的意志,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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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没有停顿的讲述后,青烟端起茶杯滋润喉咙。江庭两手交握着,很久之后才问:“我一直不明白,如果要平分财产,之前陆德没有立下遗嘱时,为什么不直接把他杀了,那样法定继承,又没别人知道她哥哥的存在,还不是她和陆文彩一人一半?为什么甘愿繁琐而不求简单?等等,”好像已想到了答案,“法定继承好像也要参考被继承人的意愿。陆德一定常说‘我死后一切都是文彩的’,她的所得还是不能跟姐姐比;而且,有一份她完全不受益的遗嘱,确实免除了嫌疑……”
“你说的,都是现行方法的好处,但这些,我相信陆云素从没想过。”青烟的目光略见悠远,“她这二十几年,就像个不适合应试的考生,反复地被试卷上的题目难住。终于她看到一道题,居然给出的所有条件都可以用到,那是怎样的惊喜!她只忙着把答案写上去,还会去考虑这是不是最好的解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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