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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疯女人 (第2/2页)

早年,吕衣甘蓝的爸,游手好闲,偷鸡摸狗,金安大队有名的“三只手”。在金安,大家不看僧面看佛面,也没把他怎么着。一次他在县城行窃时,被当场捉住,后来就判了刑。在村民的习惯思维里,吕家自然也不干净,防火防盗防吕家。

吕家男人不在身边,吕家的女人,也就是吕衣甘蓝的妈,花花就形同不是寡妇的寡妇。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

花花还有几分姿色,细皮嫩肉的,再加上用她男人偷回家的头饰、纱巾,这么一打扮,在村里就有点鹤立鸡群,很是吸引大家的眼球。

那个时候,金安不叫金安村,称为金安大队。大队长胡龙很早就觊觎花花的美色,每次在路边见到花花,他就会流哈喇子,贼眉鼠眼盯着花花前凸后翘的地方,那目光恨不得要钻进花花的衣服里面去。花花走了老远,胡龙还会蹲在路边胡思乱想。

花花的男人被抓了,胡龙就觉得他的机会来了。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灌了一壶酒,醺醺醉地摸进花花的窗户底下。他哪知道,读初中的吕衣甘蓝和她妈睡一个床上,深更半夜,吕衣甘蓝起来方便,瞅见一个黑影,一声尖叫,划破夜的寂静。那一次胡龙偷腥不成,反而头上挨了花花一榔头,额头上隆起鸡蛋大的包,从此胡龙便怀恨在心。

一次,吕家女人花花在路边扯了公家的几株黄豆梗,想回家给女儿炒一碗新鲜的黄豆米,就被胡龙对花花布下的眼线发现,立马报告给了胡龙,胡龙带着一帮人明目张胆上了花花家,把人给逮住了。

胡龙完全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但他有个前提,必须让花花陪他玩玩,他就可以放她一马。

花花即便是扯了公家的几株黄豆,她也根本就没当回事,特别对胡大队提出的肮脏的交易,她哪受得这般羞辱,有着刚烈个性的花花自然是宁死不从。

谁也不知,那一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结果可想而知,第二天,花花被剃了个阴阳头,就像现在马路上的斑马线,脖子上挂上了“盗窃犯破鞋”的牌子,五花大绑,还在她的背上插上了黄豆桔梗,和花花脚上的一只布鞋。胡龙和他的几个手下,戴着红袖标,敲着锣,带着花花游乡示众,走遍村里的田间地头,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尽人皆知。

在那个丧失人性、人权的年代,多数人都是明哲保身,自求多福,哪还有谁敢站出来,指责和劝阻胡龙一帮人的劣行,只是冷眼旁观,回家当成一种谈资笑料罢了。

不久,花花就疯了。

疯了的花花,披头散发,脖子上挂着自己的一双布鞋,赤着脚在阡陌纵横的田埂上忽儿蹲下,忽儿又跑了起来。

村里人,随便哪一个见到了,无不惋惜地摇了摇头,也不无遗憾地叹息一声。

于是就有人开始诅咒那个该死的胡龙,听说他在金安呆不下去了,跑到外地去做上门女婿了。

还有人说,在夜里,见到过花花一丝不挂,仰天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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